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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回复】(31)下属公车私用,局长到电视台作公开检讨

2016-10-17 三湘风纪




宁远县 ||公车私用 
省纪委官方微信“‘四风’举报一键通”收到网友举报,反映宁远县湘M8WK99公车私用问题(原文帖见后)。省纪委向宁远县纪委进行了交办,调查处理结果公布如下。
宁远县纪委回复调查情况经查,“湘M8WK99”是宁远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的公务用车,为计划生育股和医疗股下乡时使用。该局明确了车辆由单位办公室副主任何献银统一管理调配。该车没有固定司机,在下乡开展工作时由姚小兵兼司机
姚小兵,男,汉族,1971年出生,现任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医疗二股股长
经调阅监控视频、走访小区居民和找姚小兵谈话核实发现,9月27日下午下乡回县城后,姚小兵将公车 “湘M8WK99” 开回其所居住的小区,在家办了点事后才将车停放到单位的停车坪里;9月28日、29日,姚小兵将公车“湘M8WK99”停放在自家楼下,直至第二天早上;另经核实,姚小兵平时也有驾驶公车“湘M8WK99”回家并停放在自家楼下过夜的情况。
处理情况宁远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没有建立车辆日常管理台账,公车的去向没有记录,没有派车单据,管理不规范,对公车使用的监管不到位。办公室副主任何献银负有监管不力的直接责任。
1、对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及姚小兵、何献银在全县通报批评。2、扣减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16年度作风建设考核分2分,扣发姚小兵和何献银2人2016年度工作津贴各400元。3、责成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对姚小兵进行诫勉谈话。4、责成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向县委、县政府写出书面检讨,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到电视台作出公开检讨。5、责成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进一步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严格落实公车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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